简体中文
免责声明
任何用户在使用数字鹰产品前,请仔细阅读本说明,一旦使用数字鹰产品,即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本产品不适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
      数字鹰飞行器产品是优秀的无人飞行器产品,可以给用户提供卓越的飞行体验。在使用本飞控系统调试参数和进行固件升级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卸下螺旋桨等会造成危险的部件,并保证供电正常和相应的功能模块接线正确。使用时请务必远离人群、危险物品和易碎物品。
       江苏数字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对本产品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可销性、特定用途的适合性或不侵权的暗示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需承担必要服务、维修及修正的所有费用。
       为减少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强烈建议用户在使用产品前为本产品购买机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使用数字鹰飞行器产品时,因以下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用户在饮酒、吸毒、药物麻醉、头晕、乏力、恶心、疲劳等其他身体状况不佳或精神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操控产品而引起的损害;
2.用户没有按要求组装和使用造成的损害;
3.用户主动和故意操控产品制造的损害;
4.用户操作失误或主观判断失误造成的损害;
5.用户使用非数字鹰的配件私自改装本产品致使产品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损害;
6.超过飞行器规定的安全起飞重量、安全飞行高度和安全飞行时间而造成的损害;
7.飞行器自然磨损、电路老化、零部件破损等使产品无法正常工作造成的损害;
8.用户在产品处于非正常状态下仍强制使用而造成的损害;
9.产品遭遇大风、冰雹、大雾、碰撞、倾覆、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横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重污染等恶劣条件
或外力、人为因素而造成的损害;
10.产品处于磁场干扰区、无线电干扰区、政府规定的禁飞区等进行操作而造成的损害;
11.用户在能见度不良,视野被障碍物遮挡、视线模糊、视力不良、刺眼阳光、黑夜等其他不适合操纵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害;
12.用户使用本产品操控飞行器取得任何数据、影像资料等造成的侵权。
13.用于任何非法/未经授权的用途,造成的责任及损害。
14.产品电量、燃油不足,电池老化、燃油质量等因素造成的损害。
15.用户未持有江苏数字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无人机飞行资格证书,或本公司认可的培训考核而造成的损害。
16.没有为产品购买机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7.其他不属于数字鹰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数字鹰飞行器产品为特殊控制物项,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飞行器起飞前务必对飞行器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自检,飞行器起飞后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江苏数字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数字鹰



江苏数字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集无人机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型企业。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A1栋2楼(西)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南A区29栋








  


400-0330-288
销售热线:151 0618 5917(郭总)



版权©2018年 江苏数字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2022005243号       技术支持 不二网络              后台管理入口                           
留言
在线留言